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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正式实施,新法赋予团体标准明确的法律地位,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作为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国家标准体系。新法为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制度保障。

      2019年1月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联合民政部起草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正式印发。

      制定团体标准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填补标准空白。推动团体标准朝着正确方向发展,响应国家创新发展战略要求,做到标准引领,积极填补空白。